通知公告
发布时间: 2023-05-04 阅读: 0
公示期7天,截止至2023年5月10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继续教育学院(知行楼208室,联系电话0731-85623356)或纪委办公室(崇德楼611室,联系电话0731-85623108)反映,否则概不受理。
附件:澳门尼威斯人网站校外教学点公示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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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5月4日